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改革自评表
组织名称:____武汉工程大学____□学生会/√研究生会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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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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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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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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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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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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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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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机构和人员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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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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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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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 4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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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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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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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 4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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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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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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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 6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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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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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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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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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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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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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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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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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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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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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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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019年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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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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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日期为:
2020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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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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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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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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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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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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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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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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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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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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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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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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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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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会(以下简称“本会”)是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的学生组织,是全校研究生权益的代表。
第二条本会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心全意为全校研究生服务,反映研究生意愿,充分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团结和带领全校研究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本会宗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秉承“格物明理 致知笃行”的校训,倡导“团结、严谨、勤奋、求实”的校风和“奋进、踏实、刻苦、活泼”的学风,团结全体研究生勤奋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开展各项有益的文娱活动,增进两校区研究生之间、研究生与学校之间以及研究生与社会之间的感情交流和对话了解,促进全体研究生成为祖国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级创新人才。
第五条本会基本任务:
(一)服务研究生成长成才,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研究生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成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
(二)作为学校党委和行政部门联系研究生的桥梁和纽带。密切配合学校中心工作,代表和维护研究生的切身利益;
(三)组织研究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研究生之间、研究生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环境;
(五)坚持从严治会,规范研究生干部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研究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研究生的表率。
第六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七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八条本会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研究生联合会和湖北省研究生联合会。
第九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研究生联合会章程》《湖北省研究生联合会章程》《武汉工程大学章程》有关规定,按照《学联 研究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 革的若干意见》相关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会工作实际制定,经研究生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学校党委批准实施。本会承认全国学联和湖北省学联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全国研究生联合会和湖北省研究生联合会。
第二章研究生会会员
第十条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武汉工程大学注册的在校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均为本会会员。兼任研究生会职务的教师,享有会员资格。会员享有本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应承担本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十一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的权利:
1.有讨论本会工作的权利,有权通过各种正常途径和采取适当 形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并要求答复,甚至建议撤换研究生会委员的权利;
2.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会员享有推荐他人或者自荐担任研究生干部职务的权利;
4.会员有权参加本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二)会员的义务:
1.会员必须认真学习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
2.会员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支持和帮助研究生委员会开展工作;
3.会员必须接受本会领导,服从本会的管理;
4.会员必须维护本会的团结及其正当利益。
第三章研究生会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本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本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符合上述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本会工作。本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学院(系)研究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第十三条本会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至30人。本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十四条本会成员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团委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后确定。
第十五条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法违纪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四章研究生代表大会
第十六条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是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全校研究生意志,维护全校研究生的权益。
第十七条研代会代表(以下简称“研代表”)名额按人数比例分配至各个院系,代表由各院级研究生会经二级研代会(研究生大会)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研究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 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其中非校、院 ( 系) 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 60% 。
第十八条研代会每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由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研究生会 2/3 以上委员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研代会应有 4/5 以上的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九条研代会的职责:
(一)制定或修订研究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研究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学联研究生会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研究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合理有序表达 和维护研究生正当权益, 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 参与学校治理。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研究生代表大会闭幕后, 经学校团委审定, 研究生会组织须向学校党委和上级学联组织报告大会召开情况和新一届 ( 任) 主席团成员名单。
第五章研究生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校研究生委员会”)是研代会的常设机构,在研代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研究生帮助和监督研究生会工作,对研代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校研究生委员会在研代会闭会期间行使大会的各项职权,执行大会决议、落实大会提出的任务,并做好下一届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受全体研究生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校研究生委员会由全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委员若干名组成。对内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外代表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会。校研究生委员会委员由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任期二年。校研究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召开,委员的任期相应调整;校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因故卸免,由校研究生委员会推选补充。
第二十四条校研究生委员会的职责:
在校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决议,决定校研究生会的重大事项;以校研究生委员会全体会议机制进行工作,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委员会全体会议方可召开,特殊情况下由学校团委提出或批准召开;
(二)密切联系研究生,代表研究生利益,反映研究生合理的普遍性诉求;
(三)讨论、审议研究生会的工作计划;
(四)听取研究生会主席团汇报、监督研究生会主席团工作;
(五)经五名以上委员提名,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召开当届研代会主席团临时会议,提请大会审议罢免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并重新选举主席团成员。
第二十五条各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在职期间,原则上为校研究生会委员。
第二十六条校研究生会聘任指导老师担任本会秘书长。负责召集、主持全体委员会议,对研究生会全面工作提出指导思想,制定工作路线,并监督主席团开展各项工作;负责纪律监察小组的各项工作。
第六章执行机构
第二十七条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会组织构架一般为“主席团+ 工作部门”模式。
第二十八条校研究生会主席团(以下简称“主席团”)是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会组织的日常工作机构,主席团成员经校研代会选举产生,并向之负责。
第二十九条校研究生会实行主席团负责制,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
第三十条校研究生会主席团由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级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当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研究生典型中产生。
第三十一条主要校研究生会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在研究生会组织各官方网络平台予以公布;针对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知识学习、履职能力、纪律作风等维度设置评价考核指标,广泛吸纳广大研究生参与,评价考核意见作为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任免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评议会以研究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第三十三条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一般40人左右,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各职能部门原则上设主要负责人 1 名、负责人不高于2名,成员不高于4名。报校研究生委员会批准,经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校研究生会根据日常工作需要,在两校区并行下设办公室、体育部、宣传部、文艺部、学术科技部和权益保障与实践部等工作职能部门。校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1.负责研究生会财务管理及物资采买与管理工作,
2.负责研究生会人事工作,负责起草研究生会文案,负责各种档案和基础资料的收集保管;
3.负责筹办“元旦游园”晚会、“吴达杯”演讲比赛等校级活动。
(二)体育部
1.负责组织动员研究生参加学校举行的各类大型体育比赛与活动;
2.负责组织策划和开展“研究生体育文化节。
(三)学术科技部
1.负责组织校园高水平学术论坛、讲座、经验交流会;
2.负责组织开展校园大型学术科技类活动,包括工大讲堂、研究生创新学术论坛,“探索杯”辩论赛等等。
(四)文艺部
1.负责承办研究生各类文艺活动,比如:元旦晚会;
2.负责研究生会各类活动的礼仪。
(五)宣传部
1.负责研究生会各大活动宣传工作,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2.负责编辑《研究生通讯》。
(六)权益保障与实践部
1.双向联系研究生和学校,建立沟通的桥梁,负责校领导接待、后勤总公司接待、研究生意见反馈等;
2.负责维护研究生的日常生活秩序和各项权益;
3.负责组织开展宿舍文化宣传活动;
4.负责组织开展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5.负责策划开展与研究生相关的公益活动及志愿服务活动。
第七章基层组织
第三十四条各学院研究生会属于校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研究生会的指导。校级研究生会每年至少1次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听取院级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的制度,并对院级研究生会组织工作的考核机制,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开。
第三十五条基层研究生委员会由各院研究生大会或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报校研究生会批准备案。在院级研究生大会或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基层研究生会的调整必须报校研究生会批准备案。
第三十六条班委会是校研究生会基层组织,直接受院级研究生会的领导。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一般任期为一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等,必要时可设副班长。班委会应该团结全班同学,保证各级研究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同时要结合本班具体情况,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三十七条切实建立“学校、学院、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校研究生会组织对院级研究生会组织、院级研究生会组织对班委会的指导职责,重点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校级研究生会组织对院级研究生会组织的指导、联系和帮助。
第八章研究生会干部
第三十八条各级研究生会干部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一)应当为共产党员或者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
(二)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研究生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三)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 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三十九条各级研究生会干部必须做到: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与学校建设;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研究生服务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工作积极主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恪守研究生本分,要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培养科学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学术规范,不能倒置本末、荒废学业,不能因研究生工作而迟到早退缺课旷课;
(四)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团结研究生,自觉接受研究生的监督,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积极主动,有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
(五)要面向大多数研究生,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接受管理,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
(六)践行研究生会宗旨,珍惜代表服务研究生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
第四十条各级研究生会组织要关心和培养研究生会工作人员,每学期将其工作情况向同级团委汇报,广泛听取研究生意见,对优秀研究生负责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负责人予以免职或撤职,其工作绩效记入研究生档案。
第四十一条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法违纪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研究生会干部,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四十二条各级研究生会负责人如要求辞职,需正式提出申请,分别由研究生会主席团和各部门负责人决定。
第九章经费管理
第四十三条校研究生会活动经费包括为研究生服务的全校性活动经费、工作性开支和日常办公费用。每年经预算后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向学校申报拨给。财务支出票据经党委研工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到财务处报销。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校研究生委员会。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提交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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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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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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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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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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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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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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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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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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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 咏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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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二
|
|
否
|
本科期间担任校学生会实践部负责人,院刊《驿路》采编部负责人
|
|
|
|
2
|
钟伟健
|
中共党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研二
|
|
否
|
本科期间担任班级班长,学生机电党支部纪律委员,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宣传部负责人 研究生期间担任机电院研究生第二党支部宣传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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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
|
单晶晶
|
中共党员
|
外语学院
|
研二
|
|
否
|
本科 期间担任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班级学习委员 研究生 期间担任班级团支书
|
|
|
|
4
|
卢 亭
|
中共党员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研二
|
|
否
|
本科期间担任班级学习委员 研究生期间担任班长兼团支书
|
|
|
|
5
|
彭 程
|
中共党员
|
管理学院
|
研二
|
|
否
|
研究生期间担任学院办公室助理 本科期间担任院团委学生副书记、生活委员
|
|
|
|
6
|
周梦婷
|
共青团员
|
兴发矿业学院
|
研二
|
|
否
|
研究生期间担任办公室助理
|
|
|
|
7
|
杨浩宇
|
中共党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研二
|
|
否
|
|
|
|
|
8
|
田克耘
|
中共党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研一
|
|
否
|
本科期间担任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人
|
|
|
|
9
|
杨 星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研一
|
|
否
|
本科期间担任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院学生会文宣部负责人
|
|
|
|
10
|
郑银松
|
共青团员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研一
|
|
否
|
本科期间担任组织委员
|
|
|
|
11
|
余 柔
|
中共党员
|
外语学院
|
研一
|
|
否
|
|
|
|
|
12
|
刘诗婧
|
共青团员
|
艺术设计学院
|
研一
|
|
否
|
本科:班级组织委员、心理委员
|
|
|
|
13
|
胡贝莉
|
中共预备党员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研一
|
|
否
|
本科:班级团支书、学院第四党支部副书记
|
|
|
|
14
|
李绪根
|
中共党员
|
化工与制药学院
|
研二
|
|
否
|
本科:学生会副主席
|
|
|
|
15
|
陈玉峰
|
共青团员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研二
|
|
否
|
本科:班级体育委员,社团联合会编辑部
|
|
|
|
16
|
朱祖旭
|
中共党员
|
马克思学院
|
研一
|
|
否
|
|
|
|
|
17
|
李博阳
|
共青团员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研一
|
|
否
|
本科期间担任学习委员
|
|
|
|
18
|
牟妮晓芮
|
共青团员
|
法商学院
|
研一
|
|
否
|
本科期间担任文艺部主要负责人
|
|
|
|
19
|
马晓艳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研一
|
|
否
|
本科期间担任班长、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
|
|
|
20
|
王金晶
|
共青团员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研一
|
|
否
|
|
|
|
|
21
|
万子豪
|
共青团员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研二
|
|
否
|
本科期间担任院学工助理团团长、担任班级团支书
|
|
|
|
22
|
汪依柔
|
中共党员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研二
|
|
否
|
本科期间担任副班长,纪检委员,院学术部负责人,校级社团负责人
|
|
|
|
23
|
张 立
|
共青团员
|
光能数理学院
|
研二
|
|
否
|
本科期间担任科技协会主要负责人
|
|
|
|
24
|
徐 芊
|
共青团员
|
法商学院
|
研一
|
|
否
|
|
|
|
|
25
|
王亚楠
|
共青团员
|
外语学院
|
研一
|
|
否
|
研究生期间担任学习委员
|
|
|
|
26
|
蔡珊珊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研一
|
|
否
|
|
|
|
|
27
|
胡清珍
|
共青团员
|
兴发矿业学院
|
研一
|
|
否
|
本科期间担任院学生会学习部和大学生科研促进协会负责人
|
|
|
|
28
|
吴楠昊
|
共青团员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研一
|
|
否
|
|
|
|
|
29
|
刘杰泉
|
共青团员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研二
|
|
否
|
本科期间是校秘书部和院文艺部成员
|
|
|
|
30
|
谢 蓉
|
中共党员
|
法商学院
|
研二
|
|
否
|
本科期间担任校友会负责人,同时是校记者团成员之一
|
|
|
|
31
|
温梓朝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
|
研一
|
|
否
|
|
|
|
|
32
|
冉焘源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研一
|
|
否
|
本科期间担任文艺部工作人员
|
|
|
|
33
|
赵亦蓝
|
共青团员
|
化工与制药学院
|
研一
|
|
否
|
本科期间是校主持人队成员
|
|
|
|
34
|
龙艺璇
|
中共党员
|
艺术设计学院
|
研一
|
|
否
|
本科期间是班级班长和团支书,青年传媒中心常务委员会主席团成员
|
|
|
|
35
|
黄素华
|
共青团员
|
化工与制药学院
|
研二
|
|
否
|
本科期间担任校志愿者服务队 宣传部负责人
|
|
|
|
36
|
周 淇
|
共青团员
|
艺术设计学院
|
研一
|
|
否
|
本科期间是院学生会组织部成员,校艺术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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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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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 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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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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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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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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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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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期间是学生会自管部成员,研究生校研究生学生会宣传部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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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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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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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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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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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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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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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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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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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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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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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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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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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期间是办公室管理人员、文学社组织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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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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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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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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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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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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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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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期间担任班级组织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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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武汉工程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提交武汉工程大学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根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及《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以及校党委、团省委和省学联的批复精神,制定本次代表大会的选举办法。
1.经校党委和省学联同意,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会第十五届主席团成员拟设4名,拟提名主席团成员候选人6名,差额2名,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差额选举。
2.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经学院团组织推荐、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3.出席本次大会的研究生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本届委员会委员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请假的,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5.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选举时,代表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赞成或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号,不赞成的画“×”号,弃权的不划任何记号。如另选他人,则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填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号。一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票上盖有“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会”印章方为有效。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选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全票作废,部分无法辨认的,部分作废。
6.投票前,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进行检查。待全部主席团候选人竞选汇报完毕后,各位研代表开始投票。投票时,按总监票人、计票人和代表座位顺序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和计票人当众开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7.正式选举时, 得票数前4名,始得当选。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 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 以得票多者当选。
8.本次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4名、计票人12名。监票人、计票人由上一届主席团推选,经大会全体会议代表表决通过。已提名为主席团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在大会领导下,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
9.本选举办法经武汉工程大学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确定。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0.10.24
2、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四教多功能报告厅
3、代表数量:
4、主要议程:
5、宣传报道链接:http://news.wit.edu.cn/info/1039/44142.htm
6、现场照片: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学校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共青团工作专题会
本网讯(通讯员谭明武郭竞知)9月24日上午,学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共青团工作专题会在学校第二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副书记郑丹凤参加会议并与团干们进行了深入交流,会议由校团委书记刘念主持。
会上,郑丹凤充分肯定了学院团委书记们在工作中的青春活力和工作成效,并指出这次会议既是一次交流学习会,也是一次学校共青团工作推进会,更是一次学校共青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她高度肯定了学校共青团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我校共青团工作与学校师生的期盼,与学校改革发展目标,与全面从严治团的要求,与其他优秀高校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服务对象方面,引领青年工作方式方法还不够新,引领青年品牌活动多而不精;二是在改革进展方面,学校共青团改革基层推进的力度不够大,共青团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广而不深;组织建设方面,基层共青团干流动过快,学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大而不专。
她要求全校各级团组织:一要保持政治自觉守初心,思想认识到位;二要坚持刀刃向内找差距,检视问题到位;三要坚持问题导向抓落实,整改落实到位;四要坚持目标导向担使命,组织领导到位。她以老团干的身份向各学院团委书记们提五点希望:一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二要不断锤炼党性修养,实现思想政治受洗礼;三要不断注重学用结合,实现干事创业敢担当;四要不断增强师生联系,实现为民服务解难题;五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实现清正廉洁做表率。她要求全体团干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抓实学习教育,深入调查研究,深刻检视问题,从严整改落实,推动我校共青团事业再上新台阶,为我校加快建成化工学科领域国内一流、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校团委书记刘念分享了工作体会,并希望全体分团委书记:一是胸中要有“一座山”,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作为第一使命和第一要务;二是肩上要有“一面旗”,党有号召,团有行动,要在思想引领等上面下功夫,要结合学院特色凝练校园文化;三是心中要有“一把尺”,要人在一线、思在一线、心在一线、干在一线;四是手中要有“一把剑”,要有“落”的能力、“实”的本领、“狠”的状态、“抓”的举措,要在基层历练中培育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座谈会上,各学院团委书记依次汇报了各学院团委工作亮点、存在的困难及今后的努力方向。校团委副书记张琼、张哲、冯魏良、吴东依次汇报了各自所分管工作半年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张琼传达了团省委、省学联关于学生会、社团改革等文件精神,并就《武汉工程大学学院团委书记工作职责(讨论稿)》征求各学院团委书记意见和建议。
校团委全体工作人员及各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校学生会主席团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专题会。
十、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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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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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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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专职团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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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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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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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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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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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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