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5日 21:04 作者: 点击:

各基层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在五四青年节期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到中国政法大学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各基层团委要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一代的重要要求和殷切期望,励志勤学、刻苦磨炼,不忘初心跟党走,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激情奋斗中绽放青春光芒、健康成长进步。现面向全校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主题团日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5月5日—5月25日

二、参与对象

全校共青团干、团员青年

三、活动内容

各班团支部应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在全校范围内掀起学习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引导广大师生继承和发扬我校光荣传统,坚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的勇气和决心。

以各学院基层团支部为单位,开展多种方式学习。充分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带动各基层团支部学习相关讲话精神,努力做到学做结合、知行合一,进一步强化讲话精神系统学习实效。要精心设计、组织一批形式新颖、效果显著的学习教育活动,使讲话精神真正入耳、入脑、入心。主题团日活动可与主题党日、主题班会等活动同时进行,确保讲话精神传达及时有效。

四、总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严格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认真学习贯彻。各团支部应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宣讲报告、座谈交流、主题团日等活动,精心制定学习贯彻方案。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改进工作思路,完善发展规划。

3.大力宣传引导。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充分运用学院网站、团委微信、微博等媒体推送,通过报道选题策划、典型案例、理论观点、特色举措等方式宣传讲话精神,为学习贯彻有序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学院应在各院分党委的领导下开展活动,具体活动由分团委负责。各分团委需在2017年5月25日前向校团委提交活动总结。

联系人:李云 87992009

办公地点:西北区1号楼101

电子邮件: 474056698@qq.com

共青团武汉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