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及相关部门:
现将共青团湖北省委《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培养对象开发支持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各学院广泛宣传,按照程序和有关要求深入挖掘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以学院为单位将相关材料推荐至校团委,包括《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申报书(科技研发类)》、《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申报书(创业类)》、《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请各学院于1月3日下午4点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西北区白宫101),电子材料发送到至邮箱2826285230@qq.com。
联系人:李芳87992024黄晶晶87992009
电子邮箱:2826285230@qq.com
共青团武汉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6年12月22日
鄂青发〔2016〕11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培养对象开发支持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团委:
为深入实施“千名创新人才计划”,培养造就大批优秀青年人才,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鄂组通〔2016〕15号),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继续实施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现就做好2016年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培养对象开发支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申报推荐条件
2016年“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的培养对象分为科技研发、创业两类青年人才。申请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青年科技研发人才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省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工作或服务1年以上,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崭露头角,正在主持承担相关创新性科研项目或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获得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一定社会影响,且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4.青年创业人才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所领办的创业项目须至少取得1项发明专利或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省级科技行政部门登记认定的重大科技成果,或承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和市场竞争力;所创办的企业已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申请者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公司第一大股东;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8日后出生)。
在我省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自主创业或从事研发工作的急需紧缺人才,以及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所主持主导的科研项目有成果转化可能的青年人才,入选湖北省“博士服务团”服务基层计划、“科技副职”等人才工作专项计划的青年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目前在国家、省级人才工作相关专项计划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二、申报推荐及评审程序
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培养对象的支持开发工作,采取“多方推荐、组织评审”的方式和步骤进行:
1.申报推荐(2017年1月25日之前)。各市州团委负责推荐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各大型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团委负责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
2.资格审查(2017年2-3月)。团省委会同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推荐人选的条件、资格进行审查。
3.专家评审(2017年3-4月)。团省委会同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聘请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通过审阅申报材料、集中面试等方式,进行评审并提出初步人选。
4.综合评议(2017年4-5月)。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综合考虑专业均衡分布等要求,审议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5.人选公布(2017年5月)。入选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的人员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后,正式向社会公布。
6.开发支持。从资金、导师、培训、政策等方面,为入选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的青年人才提供支持和帮助,支持周期一般为三年。
三、工作要求
实施青年英才开发计划,是贯彻落实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培养高层次领军人才后备力量的重要举措。
1.各级共青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1)和《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申报工作。要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评审、内部公示等方式,做好初审把关工作,综合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确保人选质量。
2.重视推荐善于开展原创性研究的优秀青年人才,重视推荐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的青年人才,重视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事科研工作的青年人才;重视推荐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专业技能,并应用科技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有较强的企业管理能力和市场运营能力的青年创业人才。
3.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四、申报材料
各地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包括《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申报书》(见附件3、4)、附件材料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申报书、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公章)。
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单位公文(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进行说明);
3.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4.青年科技研发人才需提交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复印件;
5.青年创业人才需提交经过当年年检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股权证明(必须能证明其为第一大股东或公司法人),近3年的审计报告及申报之前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至少提供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必须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6.其他佐证材料: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取最高级别奖励一份)、主要成果(论著、发明专利、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重大科技成果、产品证书)证明材料、承担社会职务情况等。
请各市州、中央在鄂大型企事业单位、部属高校、中央在鄂科研院所和省属大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于2017年1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
联 系 人:刘 琪(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027-87233558
电子邮箱:qgb777@163.com
附件:
1.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2.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申报名额分配
3.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申报书(科技研发类)
4.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申报书(创业类)
5.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
2016年12月8日
附件1
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培养造就大批优秀青年人才,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实施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特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工作目标
着眼于人才基础性培养和战略性开发,提升我省未来人才竞争力,按照严入口、小规模、重特色、高水平的思路,采取定期支持、年度考核、动态调整的模式,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等重点领域,开发和支持一批研发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能够在推动地区和行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优秀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创业者,逐步形成我省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二、实施原则
1.突出发展潜力。重点开发和支持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在项目研发、科学研究、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自主创业中贡献突出,在工作中表现出较强专业特质和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努力为我省未来发展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后备人才。
2.强化竞争择优。在制定标准、开发支持程序、确定人选等环节始终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以能力、潜力和业绩考察为重点,采取社会化推荐和竞争性答辩遴选相结合的方式,发现和推荐青年人才,确保有较强研究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3.坚持循序渐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稳步扩大培养范围和支持对象的数量,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完善运行机制。各市州、企业、高校应结合实际,组织实施本级青年英才开发计划。
4.推动机制创新。突破现有的人才开发支持体制,进一步创新及早选苗、重点扶持、定向培养、业绩评价、激励保障和动态调整机制;注重依靠同行业专家和社会力量,加强督导检查和评估监测,营造鼓励优秀青年人才自由探索、潜心研究、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三、培养对象
“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的培养对象分为科技研发、创业两类青年人才。申请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青年科技研发人才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省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工作或服务1年以上,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崭露头角,正在主持承担相关创新性科研项目或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获得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一定社会影响,且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4.青年创业人才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所领办的创业项目须至少取得1项发明专利或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省级科技行政部门登记认定的重大科技成果,或承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和市场竞争力;所创办的企业已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申请者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公司第一大股东;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在我省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自主创业或从事研发工作的急需紧缺人才,以及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所主持主导的科研项目有成果转化可能的青年人才,入选湖北省“博士服务团”服务基层计划、“科技副职”等人才工作专项计划的青年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目前在国家、省级人才工作相关专项计划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四、工作程序
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培养对象的开发支持工作,采取“多方推荐、组织评审”的方式和步骤进行:
1.申报推荐。各市州团委负责推荐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各大型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团委负责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
2.资格审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推荐人选的条件、资格进行审查。
3.专家评审。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聘请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通过审阅申报材料、集中面试等方式,进行评审并提出初步人选。
4.综合评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综合考虑专业均衡分布等要求,审议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5.人选公布。入选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的人员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后,正式向社会公布。
五、支持方式
从资金、导师、培训、政策等方面,为入选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的青年人才提供支持和帮助,支持周期一般为三年。
1.资金支持。在一个支持周期内,为入选计划的青年人才提供5万元左右的经费支持,用于开展有关选题研究和创新创业实践,参加有关合作交流和培训,举办相关展演活动。
2.导师指导。由申报人提出导师人选,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颁发聘书,并组织导师与入选计划的青年人才进行“一对一”结对,提供技术咨询指导。导师人选原则上应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的专家。
3.专项培训。以思想政治教育、学术道德建设、科学研究方法、形势政策解读等为重点,定期举办面向本计划支持对象的专题培训。
4.政策扶持。充分运用现有政策,重点向本计划支持对象倾斜;在科研管理、创业帮扶、事业平台、人事制度、考核评价、激励保障以及承担项目、参与课题、成果认证等方面,研究制定促进本计划支持对象健康成长的政策措施。
六、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由团省委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科协参与的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工作协调机制,由团省委负责日常协调联络工作,各单位共同参与方案制定、人选审核、考核评估等工作。团省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青年英才开发计划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培养对象的基本情况、科研进展、考核奖惩、信用记录等信息,加强跟踪培养服务。各推荐单位负责培养对象的日常联络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2.落实保障措施。建立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经费保障机制,由财政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入选计划的青年人才支持经费,由团省委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同时,由团省委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利用有关重大科技专项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平台,培养锻炼本计划支持对象;并会同有关部门,就本计划支持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政策和扶持措施。
3.强化考核评价。团省委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培养对象的考核评价工作。考评采取年度报告、中期评价、终期考核的方式进行。年度报告由培养对象撰写并报推荐单位和主管部门备案。中期评价不设硬性指标,评价内容包括:正在从事的研究课题是否具有原创性,是否瞄准国际前沿和高端,是否按进度进行,是否具备处于国际前列的发展潜力,是否能够保证足够的研究时间等。终期考核强调实际成果的产出,重点从科研诚信、创新成果、持续创新能力三个方面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成果的国内外同行评价情况,观点的原创性及学术价值,学术论文水平,成果转化应用的现状和前景,研究团队建设运行情况,经费使用与投入等;对科技创业人才重点考核其企业管理能力、市场运营能力及其创业项目的研发创新水平、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前景。对在支持周期内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违法经营、触犯刑律等行为的,由推荐单位提出处理意见,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不再列为本计划培养对象,停发支持经费。支持周期内,培养对象不在湖北工作或服务的,不再继续支持。
附件2
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申报名额分配
一、中央在鄂大型企事业单位、部属高校、中央在鄂科研院所每个单位申报人数不超过2人;省属大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每个单位申报人数均限1人。
二、武汉市申报人数不超过10人;襄阳市、宜昌市申报人数不超过5人;其他市州申报人数不超过3人;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申报人数均限1人(均不含在当地的中央及省属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市州推报的人选中,青年创业人才比例应不少于50%。
附件3
编号
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申报书
(科技研发类)
推荐单位:
申报人: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传 真:
电子邮件:
填表日期:
湖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
一、申报人基本情况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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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彩色 免冠登记照 (1寸) |
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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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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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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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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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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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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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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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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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经历(自大学起,包括留学 经历,按时间正序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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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按时间正序填写全职经历) |
起始时间-终止时间 单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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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人科研工作基本情况
主要从事的科研领域及其国内外发展情况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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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及参与的国家、省级科研项目 |
项目名称、类别、级别 |
项目经费 |
立项时间 |
排名 |
贡献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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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及参与的其他科研项目 |
项目名称、委托单位 |
项目经费 |
立项时间 |
排名 |
贡献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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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国家、省级科技奖励 |
获奖成果名称 |
奖励级别 |
奖励等次 |
排名 |
获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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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专著及在国际、国内权威期刊 发表的论文 |
专著、论文名称 |
发表刊物 |
出版、发表时间 |
排名 |
引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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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其他 科研荣誉及专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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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人科研计划
未来科研 方向及国内外同类研究情况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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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研 工作计划 |
需明确3年培养周期内每年度的目标、计划,以及拟采取的方法和措施。(可另附页) |
国家、省级 项目支撑 |
(在本人科研领域内,已获国家、省级相关项目支持的情况,包括项目名称、级别、类别、经费等)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均真实有效。 申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
四、拟聘请导师的相关信息
导师姓名 |
|
年龄 |
|
研究领域 |
|
单位及职务 |
|
专业技术职称 |
|
联系方式 |
|
推荐意见 |
请导师本人就担任申报人的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
注:请申报人提出导师人选,并呈导师本人签署意见。导师人选原则上应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的专家。
五、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
单位性质 |
□高等院校 □科研机构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
法人代表 |
|
法人代码 |
|
所在市州 (单 位) 团组织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所在市州 (单 位) 组织 部门意见 |
个人信息真实,简历连续无断档。同意申报,并能够做好培养对象的日常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编号
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申报书
(创业类)
推荐单位:
申报人: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传 真:
电子邮件:
填表日期:
湖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
一、申报人基本情况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正面彩色 免冠登记照 (1寸) |
籍 贯 |
|
出生年月 |
|
最高学历、学位 |
|
政治面貌 |
|
所学专业 |
|
工作单位 |
|
行政职务 |
|
专业技术 职 称 |
|
教育经历(自大学起,包括留学经历,按时间正序填写) |
|
工作经历 (按时间正序填写全职经历) |
起始时间-终止时间 单位职务 |
|
二、申报人创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
网站地址 |
|
注册资金 |
万元 |
组织机构 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
企业 通讯地址 |
|
企业所在地区 |
省 市 区 |
成立时间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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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
所属行业 |
|
创业项目 名称 |
|
创业项目技术来源 |
□自有 □购买 □合作 |
创业项目所属技术领域 |
|
申报人 控股股东 类型 |
□自然人(□境内□海外) □法人(□投资机构 □上市公司 □外资机构 □其它) |
申报人控股比例 |
% |
申报人持股排名 |
第 名 |
上市公司 参股 |
□是 □否 |
参股 比例 |
% |
投资机构 参股 |
□是 □否 |
参股 比例 |
% |
是否获得过投资 |
□是 □否 |
已获得 投资类型 |
|
已获投资规模(万元) |
|
近两年是否有融资需求 |
□是 □否 |
拟融资 规模 |
□<500万 □500-1000万 □1000-3000万 □3000万-1亿 □1亿以上 |
是否同意将有融资需求的创业项目推荐给银行、投资机构或券商? |
□是 □否 |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企业总资产(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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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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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净资产(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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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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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总收入(万元) |
|
|
|
年度净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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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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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
|
|
研发费用支出(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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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投入强度 |
=研发费用支出/主营业务收入 |
授权发明专利 |
项 |
软件著作权 |
项 |
职工总数 |
人 |
研发人员总数 |
人 |
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是百分比 |
% |
承担参与国家省级科研项目,获得 科研荣誉、专利,出版论著等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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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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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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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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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人科技创业计划
未来科技创业方向及国内外同类研究情况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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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业 项目规划书 |
1.创业项目关键技术来源及知识产权状况,核心技术转化和应用情况,项目亮点及产品特色,与同行业同类项目的创新性比较,项目发展前景等。 2.创业项目商业模式、发展阶段及运营现状,技术及产品的市场需求和竞争力、营销策略、未来盈利预测等。 需明确3年培养周期内每年度的目标、计划,以及拟采取的方法和措施。(可另附页) |
国家、省级 项目支撑 |
(在本人创业领域内,已获国家、省级相关项目支持的情况,包括项目名称、级别、类别、经费等) |
四、申报人所属企业管理情况及发展方向
企业管理情况及发展方向 |
1.企业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未来发展方向及战略规划; 2.企业创新及研发策略、产学研合作计划; 3.申报人如何在创业项目和企业发展中发挥作用,领导企业做大做强。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均真实有效。 申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
五、拟聘请导师的相关信息
导师姓名 |
|
年龄 |
|
研究领域 |
|
单位及职务 |
|
专业技术职称 |
|
联系方式 |
|
推荐意见 |
请导师本人就担任申报人的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
注:请申报人提出导师人选,并呈导师本人签署意见。导师人选原则上应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的专家。
六、推荐意见
所在企业 (公 司)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所在市州 (单 位) 团组织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所在市州 (单 位) 组织 部门意见 |
个人信息真实,简历连续无断档。同意申报,并能够做好培养对象的日常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