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武汉工程大学第四届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5月13日 13:15 作者: 点击: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通知》(教发[2007]19号)精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今年将在上海交通大学举办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为了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竞赛,学校决定开展第四届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学工部、校团委、教务处、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联合成立竞赛组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竞赛组织、作品评审和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节能减排、绿色能源

二、竞赛内容

围绕“节能减排”主题,体现新思维、新思想的实物制作(含模型)、软件设计和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等作品。

三、参赛对象及作品申报要求

1.参赛对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参赛者必须以小组形式参赛,每组不得超过7人,可聘请指导教师1名。

2.申报参赛的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组别进行评审。

3. 参赛作品必须是比赛当年完成的作品。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实物制作、软件设计、社会实践调研报告三大类。作品申报时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实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照片)、鉴定证书和应用书等。

4.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涉及机械、能源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需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5.参赛作品必须由1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参赛者所在学院需对参赛者学籍审核确认。

6.申报作品要考虑其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经济性等方面的因素。

四、作品申报及要求

作品申报阶段(2013年5月13日—2013年5月25日)

各学院要组织参赛学生进行作品的创作,尽早确定各参赛团体,督促他们按时完成参赛作品的创作,协助、支持他们做好作品制作和调研等相关工作,做好指导教师与参赛学生的联系衔接工作。各学院要制定好详细的工作时间表,按时完成申报作品的创作。

作品需于5月25日前报送到环境与城市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武昌校区:2号教学楼2楼;流芳校区:大礼堂右侧东辅楼3楼)。

工作联系人:严敏 陈朝娟

联系电话:87992009 87992015

特此通知。

学工部 校团委、教务处、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