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第一批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创业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26日 11:01 作者:夏飞 点击:

各学院:

在学校的高度重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武汉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通过改造装修,现已全面竣工交付(位于流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负一楼)。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更好的服务好我校大学生开展创业实践,现面向全校征集第一批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创业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入驻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企业(创业团队)分为创业企业和见习创业企业两类。创业企业是由在校大学生(含毕业3年以内的本校毕业生)组建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实体企业。见习创业企业是在校大学生组建的暂时还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模拟性质的创业团队。

2.创业项目分为科技类、服务类和商贸类等类型。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鼓励科技类项目优先入驻,服务类、商贸类项目其次,对于食品餐饮类商贸项目、简单重复的商贸类项目进行严格审批。

3.申请入驻的创业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见习创业企业创业团队负责人必须为武汉工程大学在校学生,创业企业负责人必须为武汉工程大学在校学生,或毕业3年以内的本校毕业生。

(2)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3)创业团队均需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不得参股营利;

(4)创业团队成员中在校学生必须按时注册,自觉遵守学校其它规章制度,不能有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等现象,无违纪违法行为;

(5)创业团队成员中在校学生应学有余力,每学期按照学校规定修满所需学分;

(6)企业发起人拥有创办企业所必需的营运资金,聘用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4.申请入驻的创业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立足于创业团队的自身专业领域、以提高专业技能和创新实践能力为主要目的孵化项目,对我校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2)无知识产权纠纷且具备一定成熟性。处于研发阶段的项目,应已拥有被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处于尝试阶段的项目,应有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

(3)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4)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相结合。

(5)创业项目不能涉及以下项目范围:易燃、易爆、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易产生油烟、噪声、污染、有食品安全危机等项目。

5.基地为入驻创业团队提供以下支持与优惠:

(1)免费为入驻企业提供电脑、办公桌椅、网络端口、电源接口、资料柜等办公设备;

(2)对企业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年检及企业代码、银行开户手续提供指导;

(3)联系有协作关系的咨询企业,为企业提供技术与管理的咨询服务;

(4)根据《武汉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给予市场前景较好的科技类或服务类项目适当的资金扶持。

(5)协助创业团队申请“天使基金”、上级扶持基金、争取小额创业贷款等国家优惠政策;

(6)协助企业解决其他有关事宜。

6.入驻程序:

(1)项目申请:创业团队需提交以下材料至办公室:《武汉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入驻申请表》、《创业团队成员个人信息表》、创业计划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团队成员的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项目受理:基地办公室进行项目申请受理,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项目评审:邀请专家对创业团队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入驻团队;

(4)制度考核:团队成员学习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管理规章制度,并通过考核;

(5)签署协议:创业团队与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办公室办理签署入驻协议书并交纳保证金;

(6)正式入驻:创业团队正式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开展创业活动。

7.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广泛宣传并组织指导各创业团队提出入驻申请,于12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witcxcy@163.com。

联系人:张永红87992024

附件:

1.武汉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2.武汉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项目入驻申请表

3.武汉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创业计划书

学工部校团委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