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3月25日 12:55 作者: 点击:

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本科专业的教学质量和水平。为做好201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

1.2014年2月17日—6月13日(第1-17周)为全校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各学院按各自教学计划实际周数进行。

2.2014年3月31日交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统计表(附件1)。为从源头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请各学院组织专家按《武汉工程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附件2)的要求对选题进行审核,并提交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审核表(附件3),对不符合要求的题目一律不予批准。

3.2014年4月28日—5月2日(第11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2014年5月9日交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自查总结。

4.2014年5月30日交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表(附件4)。

5.2014年6月2日—13日(第16、17周)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2014年6月20日报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统计表(附件5)。

6.2014年6月30日前交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单、毕业设计(论文)全面工作总结(附件6)。

二.选题

1.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学科特点,有助于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的专业训练,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支持选择与生产、教学、科研实际相结合的课题,鼓励“真题真做”。文科类学生要尽可能多地反映社会、经济、文化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学术性;工科类学生应结合工程、生产和实际应用;理科类学生应结合当前的科技、经济发展。

3.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不断进行更新,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拟定,学生选题,或由学生与指导教师共同商定。各学院要有一定数量的备选题目,并在学生选题前对选题进行审核。要综合考虑专业培养要求与学生就业需求,合理确定选题和学生完成选题的工作量。要求一人一题,教师同时指导学生数不超过8人。

4.鼓励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改革,如按照实际职业环境和业务流程进行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的全面综合训练,探索多专业教师团队协同培养多专业学生团队工作模式;校企联合,结合企业或学校的实际项目指导学生毕业设计等。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改革按照项目进行专项支持。

三、检查

指导教师必须每周检查和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检查记录。

各学院负责组织、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阶段工作,并做好自查及总结。

学校将对毕业设计(论文)各个环节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学院评估、专业评估等的考查依据。

四、推优

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数量,做好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选拔推荐和评审工作,学院应对往年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获奖情况进行专题分析,注重选题、指导、答辩全过程的管理,有条件的学院应组织推优二次答辩,确保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符合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标准。

五、要求

所有提交材料均须提供文字材料(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及盖章)和电子文档。

六、联系

联系人:刘阳

邮箱地址:274184621@qq.com

联系电话:87998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