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武汉工程大学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组织参加湖北省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19日 12:50 作者:刘继贤 点击:

各学院、研究生团委: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学校决定于2014年9月—12月举办武汉工程大学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并从获奖作品中评选产生部分优秀作品参加湖北省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作品申报要求

1、凡我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硕博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2、申报参赛的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三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同层次作品进行评审。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不含文学、历史两个学科)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参赛作品应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发明制作类作品申报时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实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照片),鉴定证书和应用书也可一同报上。

5、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涉及机械、能源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需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6、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参赛者所在学院需对参赛者学籍审核确认。每人限报两件参赛作品。

7、申报作品要考虑其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综合权衡效果等几方面的因素。

二、工作步骤及要求

1、宣传发动阶段(9月19—10月8日)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宣传发动工作,要对本学院长期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的教师进行摸底和动员,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到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的指导工作中来,同时要认真做好广大学生、尤其是高年级学生的动员工作,条件成熟的学院可以开展往届获奖作品的展示及咨询活动,吸引更多的同学关注、参与到比赛中来。

2、作品申报、收集、上报阶段(10月9日—11月30日)

各学院要组织参赛学生进行作品的创作,尽早确定各参赛个人和集体,督促他们按时完成参赛作品的创作,协助、支持他们做好论文发表等相关工作,做好指导老师和参赛学生的联系衔接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团委于11月30日前上报全部参赛作品(包括作品、作品申报书一式两份、电子版通过内部网邮箱发送至xscxtw)。

3、校内评审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竞赛组织工作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专家、评委对申报的作品进行书面评审、确定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项。

4、选拔完善阶段(2015年1月-2015年3月)

对获奖的作品进行挑选,确定一部分优秀作品进行再完善,准备参加全省、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5、参加省级竞赛阶段(2015年4月-2015年6月)

特此通知。

附件:1. 武汉工程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表

附件:2. 武汉工程大学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项目汇总表

校团委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