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帮助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由我校化工与制药学院1995届校友发起设立“爱在天涯” 校友爱心传递助学金,旨在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发奋学习,逆境成才。现将“爱在天涯” 校友爱心传递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评审条件:
资助对象: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在校本科生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在校学习成绩良好;
5、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持学习和生活费用,生活俭朴;
6、申请人能够承诺毕业后在经济状况允许的情况下,能自愿向本助学金捐款。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3000元。
“爱在天涯” 校友爱心传递助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三、评审程序
1、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班级民主推荐,班导师签署意见后,报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院审核后将有关推荐材料报送学生处;
3、学生处审核后将有关推荐材料报送“爱在天涯” 校友爱心传递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组织申请“爱在天涯” 校友爱心传递助学金的学生填写“爱在天涯” 校友爱心传递助学金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中的信息录入“2014年‘爱在天涯’校友爱心传递助学金推荐学生汇总名单”。
2、请各学院在2015年10月27日(周二)前将“2015年‘爱在天涯’校友爱心传递助学金推荐学生汇总名单”(纸质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学生填写的“爱在天涯” 校友爱心传递助学金申请表报送我处。
附件:
1、“爱在天涯” 校友爱心传递助学金申请表
2、2015年“爱在天涯”校友爱心传递助学金推荐学生汇总名单
学生处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