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
近日,团中央学校部下发《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创建和“百佳团支书”寻访活动的通知》,拟在全国高校中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创建和“百佳团支书”寻访活动。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并结合我校“百生讲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创建和寻访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
二、活动范围
面向全校的学生团支部(总支),包括班级、社团、活动项目、实验室、宿舍等各类学生团支部(总支)。
三、遴选条件
1.示范团支部:
(1)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要求,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工作成绩较为突出或在“百生讲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中表现较突出。
(2)组织设置、基础团务、工作制度等方面较为规范和健全,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团结一致,在团员学生中有较高认同度。
(3)积极参与和开展创新创业创优、“三下乡”社会实践、“三走”活动、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等高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和活动,在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方面有积极探索和实际成效。
2. 百佳团支书:
从“示范团支部”的团支书中进一步遴选产生。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开展“百生讲坛”活动。
(2)品格优良,作风过硬,学习成绩较为优秀,能够发挥榜样带头作用。
(3)热爱团的岗位,所在支部工作开展规范,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取得较为突出成绩。
(4)密切联系同学,竭诚服务同学,在团员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号召力。
四、有关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对此活动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各类学生团支部结合我省“百生讲坛活动”开展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注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组织开展好本级遴选各个环节的工作。
2.请各学院于2015年10月26日前,将“示范团支部”候选集体和“百佳团支书”候选个人申报表(见附件3、附件4)、以及“示范团支部”、“百佳团支书”汇总表报(附件1、附件2)送至团委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2826285230@qq.com。
3.各学院活动开展情况及特色做法(视频、文化产品等)请及时报送至校团委
联 系 人:黄晶晶15387130598
附件:
1.“示范团支部”候选集体汇总表
2.“百佳团支书”候选个人汇总表
3.“示范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
4.“百佳团支书”候选个人申报表
学生处校团委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