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大学生校长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大学生校长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校长基金项目应在2015年的12月底以前进行结项。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管理,结合学校财务报销制度,现对第九届大学生校长基金项目的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1. 项目结项工作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学院团委汇总《大学生校长基金项目结项报告书》和开支票据(以项目为单位粘贴),到校团委集中办理结项手续。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逾期将不再办理结项,财务处在12月15日以后不再办理报销手续。
2.项目结项指导性要求如下:(1)项目查新报告;(2)申请项目专利;(3)校外专家、教授的评语;(4)企业或厂家对项目的使用说明或使用意向证明;(5)政府部门检测中心对项目的检测报告;(6)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对外发表与项目相关的文章。不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项目不能结项。
3.未按照规定提交结项报告的往期大学生校长基金项目(含已提交结项报告,但已被告知不符合结项要求的),不再办理结项手续。
4.校团委将于2016年初对各学院第九届、第十届校长基金结项情况进行统计,结项质量及结项率将作为第十一届校长基金项目立项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张志,87992009、18907194694,44691732@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大学生校长基金项目结项报告书
2.第九期大学生校长基金项目立项一览表
3.武汉工程大学大学生校长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学生处 校团委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