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关于2015—2016年度第一学期团组织生活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13日 16:50 作者:周润发 点击:

各基层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指示要求,按照团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团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结合2015年校党政工作要点,校团委经研究决定实施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构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团组织,充分发挥团支部在全面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方位融入育人全过程中最直接和最广泛的作用,为学校建设“四个工大”和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贡献青春力量,现就本学期团组织生活作如下安排:

一、内容安排

二、具体要求

1.各学院团委可以组织各团支部通过报告会、分享会、研讨会、演讲赛等学生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实现对青年学生的全覆盖,让所有学生知晓、理解、熟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的基本内容。在开展活动时必须要以适当方式体现和运用团旗、团徽、团歌,突出团的标识和组织存在。

2. 各学院团委要根据以上主题,做出具体安排,并于10月20日以前将本学期团组织生活安排以基层团委(团总支)为单位上报校团委;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对各团支部的组织生活要严格按照“六有一汇报”(有时间、有地点、有内容、有记录、有效果、有检查、情况汇报)的要求,加强指导、管理、监督和检查。

3.各基层团组织在每次开展团组织生活之前,要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切实保证组织生活质量,防止用娱乐活动代替团组织生活,禁止走过场、走形式,组织生活结束后,应及时填写《团组织生活情况登记表》,并将《团组织生活情况登记表》交各基层团委(团总支)汇总,各基层团委于12月29日前报校团委组织部备案,自觉接受上级团组织的检查和督促。

4.每位共青团员尤其是各级共青团干部,要勤于学习、勤于思考、勤于交流,集中时间和精力过好每次团组织生活。

5.注意总结、及时反馈。各学院团委要加强活动过程与效果的指导和总结,有条件的学院可举行院级团日活动观摩,并及时向校团委反馈活动开展情况、学习心得、活动经验和活动新闻。

6.学习参考书目: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之江新语》、《邓小平传(1904-1974)上下》、《双重悖论》、《历史的教训》、《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国历史的教训》、《中国历史上的腐败与反腐败》、《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历史视野下的中华民族精神》、《创新的启示——关于百年科技创新的若干思考》、《大数据时代》、《中国哲学简史》、《变革中国》、《中国美德读本》、《读懂中国改革:新一轮改革的战略和路线图》、《正能量》、《论中国》、《世界是平的:21世纪简史》、《中华文明史》、《大国的兴衰》。

联系人:黄晶晶

联系电话:87992009

邮箱:2826285230@qq.com

附件一:武汉工程大学团组织生活安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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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武汉工程大学团组织生活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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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学生处 校团委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