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工部年度工作计划安排,2014—2015学年度“双评”工作将于10月—11月开展,此次“双评”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校学[2008]29号)文件中《武汉工程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奖励工作的实施意见》《学生手册》(2015)及相关文件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
1.评选比例: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每学院推荐2名(工作满一学年),优秀班主任按学院2014—2015学年度班数的15%上报。
2.注意事项:
(1)评优工作要结合学年度考核结果进行;
(2)推荐或上报评优者需上交一份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在学院留存;
(3)如经审查不符合评优条件,该名额作废,不能补报。
二、 学校奖学金申报工作
1.评奖评先的比例、等级、金额、条件:严格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各学院指标见理论控制比例表(附后),学生人数不含本学年专升本学生。
2.优良学风班的评选
(1)申报条件见《武汉工程大学关于优良学风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评选奖励办法》。
(2)评选方法:优良学风班评选材料应按时一次性上报,材料不全、失实或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优良学风班申报不受比例限制,按条件酌情择优评选。评选材料包括:
① 如实填写《优良学风班申报表》,并按要求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② 该学年上、下学期全班学生考试成绩一览表,加盖学院公章;
③ 班级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和参加党校学习并结业的名单并加盖学院党组织公章;
④ 各项荣誉表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综合测评:按《武汉工程大学大学生综合测评办法》执行;德育类分评定按《武汉工程大学学生操行评定办法》执行;体育类分:以由体育部统一提供的成绩为计算基准;考试课成绩均按第一次考试及考查成绩计算;
(2)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要求严格按指标审查,经复审不符合条件者,下达指标名额不予补报。
三、各类奖学金申报工作
学校综合奖学金的评审按照据《学生手册》(2015)的规定,学校按照标准经费划拨学院,学院自行制定评审细则。
学校精英奖学金按照评审办法申报,统一报学生处评审。
国家奖助学金和各类社会奖助学金等各类社会奖学金的评选情况,待国家奖助学金文件下发后一并通知。
四、说明与要求:
1.为了便于全校统计汇总,本次“双评”工作全部使用EXCEL表格输入,请严格按统一格式和要求输入,各类样表见附件。
2.学院报送文件请以“×××学院2015年双评”形式命名,发至学生处内部网xscxtw。
3.学院上报截止时间为:精英奖学金11月20日前,其它项目11月30日。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双评工作,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贯彻执行,充分发挥各类奖助学金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同时要对受奖励、受资助学生的思想状态进行调查研究,加强引导,注重感恩教育,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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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处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