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武汉工程大学第八届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9日 18:09 作者: 点击:

各学院:

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是“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主要内容之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通知》(教发[2007]19号)精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办并委托教育部高等学校能源动力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和科技竞赛”。该项赛事成为全国高校能源动力领域影响力最大的学生赛事之一,也成为在全国高校有重要影响的年度学生课外实践活动之一。为了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全国第十届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学校决定开展第八届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节能减排、绿色能源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学生处、校团委、教务处

三、竞赛内容

紧扣竞赛主题,作品包括实物制作(含模型)、软件、设计和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等,体现新思想、新原理、新方法及新技术。

四、参赛对象及作品申报要求

1.参赛对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参赛者必须以小组形式参赛,每组不得超过7人,可聘请指导教师1名。

2.申报参赛的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组别进行评审。

3.参赛作品必须是比赛当年完成的作品。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实物制作(含模型)、软件设计、社会实践调研报告三大类。作品申报时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实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照片)、鉴定证书和应用书等。

4.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涉及机械、能源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需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5.参赛作品必须由1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参赛者所在学院需对参赛者学籍审核确认。

6.申报作品要考虑其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经济性等方面的因素。

五、作品申报及要求

各学院要组织参赛学生进行作品的创作,尽早确定各参赛团体,督促他们按时完成参赛作品的创作,协助、支持他们做好作品制作和调研等相关工作,做好指导教师与参赛学生的联系衔接工作,按时完成申报作品的创作。

各学院汇总后,于4月25日前将作品申报书电子版、纸质版同时报送到校团委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流芳校区:西北区1号楼101;)。

工作联系人:李云

联系电话:87992009 15926218358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科技类申报书及报告格式

附件2:社会实践类申报书及报告格式

附件3:学院推荐汇总表

学生处校团委教务处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