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规则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6日 18:27 作者: 点击:

一、候测室

1.应试人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测试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候测室报到。迟到15分钟以上者按缺考处理

2.应试人应仔细阅读《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南》和《湖北省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注意事项》。

3.应试人需交验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双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考务人员按报到顺序对应试人分批次点名,并引导考生进入指纹采集、照相室。

4.应试人须听从考务人员安排,不得在候测室大声喧哗。

二、指纹采集、照相室

1.应试人将右手拇指中心放在指纹采集器相应位置上进行指纹采集。

2.考务人员对应试人员现场采集照片。

3.系统将随机为应试人员抽测试机位编号,每位应试人的编号既是备测室的座位号,又是测试室的机号位。

三、备测室

1.应试人在考务人员引导下进入备测室,按编号入座。

2.考务人员应仔细核对应试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3.应试人领取试卷后开始准备测试,备测时间为15分钟。

4.应试人不得在试卷上作记号,不得与他人交谈,不得向考务人员作任何有关考试内容的提问,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录音(录像)器材等进入备测室,并关闭通讯工具,否则视为考试违纪。

5.测前准备完毕,应试人将备测室卷留在原处,在考务人员引导下进入测试室。

四、测试室

1.应试人在考务人员引导下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顺序进入测试室。

2.应试人应严格按照计算机测试系统的提示进行操作和测试。测试过程中除正常的测试操作外,应试人不得进行其它内容的操作,也不允许更改计算机系统的设置,由此造成的计算机及其配件损坏,应试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测试过程中应试人要做到吐字清晰、语速适中,音量与试音时保持一致。

4.测试过程中如果出现异常情况,应试人应及时告知监考人员协助解决。

5.测试完毕,应试人请将耳机放回原处,并听从监考人员指令后再统一离开考场。

6.测试过程中,若发现应试人携带资料、录音(录像)器材等,或通讯工具没有处于关闭状态,则取消应试人本场考试资格;若发现应试人请人代考,成绩以零分计,除按有关条例进行处分外,考生一年内不能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